三、考 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7]9号)文件精神,2008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级统考” )和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 )两种形式。
(一) 省级统考
凡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统考有要求且涉及到的专业,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省级统考不合格的考生,省招生办在录取时不予投档。
鉴于我校在春节前后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时,有些省的艺术类省级统考工作尚未开始,这些省的考生可以先参加校考,后参加省级统考;有些省虽然组织了省级统考,但成绩尚未公布,这些省的考生也可以先参加校考。
(二) 校考
(1)参加相应专业省级统考的考生,仍需要参加校考;
(2)省级统考不要求或未涉及的专业,考生只参加校考;
(3)不组织省级统考的省份,考生只参加校考。
1.专业考试时间(不含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艺术设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