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23日电 记者近日从有关部门获悉,教育部2007年普通高校艺术类考生招考的相关规定已草拟完毕,相关招生文件正在各省(市)征求意见中,其中征求意见稿对去年相关规定做了部分调整。据悉,除教育部批准的31所艺术类院校外,其他艺术类院校或普通高校招收艺术类专业考生将有望进行分省下达招生计划。同时,艺术类考生如参加报考省外院校,在省内专业课联考设置统考科目的情况下,须取得合格证书,方可参加省外院校的专业课加考,否则高考录取时将不予录取,招考部门也将不予投档。 | 收藏本页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上一篇:没有了下一篇:2007年全国各省高校艺术类招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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