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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高校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省(市)统考

录入时间2007-2-2    浏览      

  晨报讯 上海市教委昨天转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报考高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省(市)统考。

  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和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两种形式。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高考,获得省统考合格证或校考合格证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关艺术院校(专业)志愿。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录取批次外的其他批次院校的非艺术类专业。

  各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应低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第二批次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0%;艺术类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一般不应低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高职(专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对在省统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省级招办负责将把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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